关于开展我院2025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 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我校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激励大学生争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2025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详见附件)。
二、推荐条件
(一)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理想信念坚定,脚踏实地。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或学业成绩)一般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30%(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指学校认定工作开始前学生已取得的学业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体质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二)优先条件,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在自治区级以上(含自治区)科技创新、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重大赛事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或荣誉、奖励的学生。
2.在已举办的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中,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含自治区)金奖的学生。
3.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全国或广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以下地区、边远地区、基层和艰苦行业就业创业的毕业生。
4.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三、推荐程序
1.全区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实行“推荐者负责制”。各班级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2.根据推荐比例和推荐条件,经民主讨论,各班级从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选初步人选名单,并在本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至学生工作处待后续审核。
四、认定结果
(一)认定为全区 2025 届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的学生,由教育厅颁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证书”。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三)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优先推荐全区优秀毕业生就业,做到优生优荐、优才优用。
五、材料上报要求
各同学于2025年3月25日下午18:00前按要求填写相关在线文档,逾期不再受理,具体流程如下:
1、填写「2025届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https://f.wps.cn/g/lwUzFBrO/
2、上传《2025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4日
附件【附件: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doc】